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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广播电视台康平三二七转播台采购空调设备 公开采购公告
    时间:2026-07-17 01:15来源:作者: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康平三二七转播台空调设备采购

    2. 采购单位:康平三二七转播台

    3. 项目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贺烱街康平三二七转播台院内

    4. 采购内容:立式柜机空调、中央空调机组一批,含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管线辅材、质保维修、旧机拆除清运等全套服务,具体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为所投空调品牌厂家正式授权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品牌原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 具备近3年内同类机关事业单位、广电传媒行业空调成套供货安装项目业绩,至少提供2份合同复印件。

    4. 拥有专业安装维保团队,具备空调安装维修相关从业人员资质,能派驻专人负责全程施工及售后。

    5.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7.技术参数要求

    1、设备制造应遵循的现行规范和标准:GB/T18837-2015《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 21454-202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设备的环境运行条件:安装地点:室内

    海拔高度:不超过4000米

    气象条件:室外最高温度:48°C,室外最低温度:-15°C

    3、技术要求

    3.1外机规格要求:制冷量25kw,制热量28kw,电源380V,APF≥4,防触电保护等级:I,防水等级:IPX4,噪音≤60分贝

    3.2内机规格要求:2台,天井式,单台制冷量12.5kw,制热量14kw,电源220V,防触电保护等级:I,噪音≤49分贝

    3.3制冷剂要求:R410A或其他环保冷媒3.4压缩机的运行控制方式:直流变频,无级调速

    3.5电器件散热方式:冷媒冷却

    3.6化霜技术:可智能化霜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文件要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含税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技术指标响应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

    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4 日 9 点 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点: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贺炯社区康平三二七转播台

    接收方式:

    1)现场接收: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

    2)邮寄接收: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最外层包装显著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或开启时间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并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如因邮寄原因导致文件密封破损或逾期,采购人将拒收。邮寄信息详见第八条联系方式。

    3)其他接收: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递交,经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后可按协商方式执行,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特别提示:无论何种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因最外层包装未注明参与项目名称(或开启时间)的,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供应商自担。

    四、开启

    时间:2026年 7 月 24 日  10点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贺炯社区康平三二七转播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公告发布或开评标阶段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联系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性采购行为,采购过程及后续合同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民事法律执行,供应商参与即视为接受本声明及沈阳广播电视台内部采购规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广播电视台三二七转播台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贺炯社区康平三二七转播台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1399880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