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南北院UPS供电系统维保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1、采购需求:为确保我台供电安全,按相关技术要求,对供电系统(UPS、蓄电池组、STS及相关回路等)进行年度维保,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维保期间设备运行的突发故障进行应急处理及维修,具体设备数量及技术需求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别 | 现场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UPS 设备 | A路UPS1 | PW 60KVA | 1 |
对 全 部 设 备 含 蓄 电 池 组 进 行 全 年 维 保 |
2 | A路UPS2 | PW 60KVA | 1 | ||
3 | A路UPS3 | PW 60KVA | 1 | ||
4 | A路UPS4 | PW 120KVA | 1 | ||
5 | A路UPS5 | PW 120KVA | 1 | ||
6 | A路UPS6 | PW 120KVA | 1 | ||
7 | A路UPS7 | PW 120KVA | 1 | ||
8 | 8#UPS | G5500 120KVA | 1 | ||
9 | UPS1(南院) | PW 60KVA | 1 | ||
10 | UPS2(南院) | PW 60KVA | 1 | ||
11 | UPS3(南院) | GALAXY VS 60KVA | 1 | ||
12 |
STS 设备 | STS1 | Upsilon 100 | 1 | |
13 | STS2 | Upsilon 100 | 1 | ||
14 | STS3 | Upsilon 100 | 1 | ||
15 | STS4 | Upsilon 100 | 1 | ||
16 | STS5 | Upsilon 100 | 1 | ||
17 | STS6 | 64A | 1 | ||
18 | STS7 | 64A | 1 | ||
19 | STS8 | 16A | 1 | ||
20 | STS9 | 16A | 1 | ||
21 | STS10 | 16A | 1 | ||
22 | STS11 | 16A | 1 |
1、维保服务要求:以下带“★”符号的均为实质性指标,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评标资格将被取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维修服务商;
维保目标:
保障UPS系统及STS系统全年可用率≥99.9%
设备故障响应时间≤10分钟
预防性维护覆盖率100%
★2.服务范围:
UPS及STS主机:功率模块、控制板、风扇、电容、IGBT等
电池系统:铅酸电池组、电池柜、连接件等
★3.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电池的检查:壳体是否清洁和有无爬酸现象,若有应擦拭干净,并保持通风和干燥;电池外观、电极是否有损坏的痕迹;电极是否腐蚀;壳体是否有渗漏、变形,若有应及时汇报故障待采购人采购新电池立即更换;电池盖和电极柱封口有无过度膨胀及热损害或熔融的迹象;用相关仪器测试电池温度及绝缘情况是否良好(每月一次)
(2)对交直流电容、主板、表计等各种元器件运行是否正常,保养内容包含:检查设备面板、指示灯等显示状态;检查风扇运行状况;检查各电路板状态;检查电缆、排线连接情况;检查开关、断路器、控制器状态;检查变压器、整流器和逆变器运行状态;检查柜体和设备接地情况;对设备外部进行除尘服务(每两月至少检查一次)。
(3)浮充情况下电池放电测试试验:使用专业仪器测量电池电压、电池内阻、放电时间、放电时的负载电流、放电前的直流电压等,电池容量测试:30%深度放电测试(后备时间≥设计值的90%),生成电池健康报告(SOH≥80%为合格)(每半年一次)。
(4)对主机内部、风扇、散热风口等除尘(使用防静电工具,避免损伤三防漆涂层);控制板参数校准(与原厂基准值比对);固件版本检查及升级等(全年至少一次)。
(5)对更换完毕的蓄电池和UPS进行二次调试并重新设置相关参数;根据需要对各设备间功能切换是否正常等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性检查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4.故障维修与备件更换:
维保过程中发现UPS设备或STS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更换备件,及时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采购备件后,维护单位免费进行更换维修。
★5.维修响应流程
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远程诊断,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遇有重保期根据采购人需要,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
★6.服务期限
维保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额合同款项。
3、合同履行与管理:
① 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列的采购需求、响应报价及采购人现场技术指令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过程安全、及时、专业,。
②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擅自转让或分包合同义务的;
(2)服务能力或技术条件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或无法通过验收的;
(3)违反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③ 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的,采购人将不予结算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④服务衔接安排:若合同因上述第②条所列原因终止,或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为保障采购人供电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采购人有权按照本次采购评审的排名顺序,与下一顺位的合格供应商协商签订合同,合同总额不得高于原中标供应商报价,协商不成则按相同标准继续与下一顺位的合格供应商协商;若与所有合格供应商皆协商不成,或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因需求调整等其他原因,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施耐德公司颁发的服务业务经销商资质或取得施耐德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服务授权书。
3. 需完全响应采购公告中的所有服务要求,无负偏离。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通过电话号码13390587921添加微信,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在微信中提交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电子档。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 9:30。
2、现场踏勘时间:通过微信报名的供应商,建议于2026年3月24日9:30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沈阳广播电视台北院参加现场踏勘,若仅报名未参加踏勘,风险由供应商自担;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将通过微信告知)
3、响应文件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含税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必须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相关资质证书;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计划财务部采购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接收方式:
(1)现场接收: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
(2)邮寄接收: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外包装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并确保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如因邮寄原因导致文件密封破损或逾期,采购人将拒收,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信息详见第八条联系方式。
(3)其他接收: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递交,经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后可按协商方式执行,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特别提示:无论何种方式送达,因响应文件外包装未注明参与项目名称的,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供应商自担。
四、开启
时间:2026年3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计划财务部采购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公告发布或开评标阶段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联系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人:计划财务部 佟先生
联系电话:13390587921(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