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北院变电所直流屏蓄电池组采购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500元
1、采购需求:为保障沈阳广播电视台的供电安全及播出安全,现需采购及更换18节12V 65AH的铅酸蓄电池,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如下,其中带“★”符号的为实质性指标,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评标资格将被取消:
序号 | 参数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类型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或胶体电池,免维护。 |
2 | ★额定电压 | 12V/节 |
3 | ★额定容量 | ≥65AH |
4 | ★质量 | 单节电池质量≥19Kg |
5 | ★数量 | 18节 |
6 | 尺寸 | 为了配合现有电池柜,电池尺寸建议为 长325mm×宽160mm×高174mm(偏差±5%),若提供的电池尺寸超过建议值,需自行解决电池柜安装的所有相关事项。 |
7 | ★防爆性能: |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明火时,内部不应引燃及引爆。 |
8 | ★气密性 | 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
9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 。 |
10 | ★授权 | 蓄电池厂商授权代理书。 |
★投标方负责旧蓄电池组拆除和回收、新蓄电池组安装、新旧蓄电池组运输和搬运等相关工作。
文档资料: 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欢迎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验收标准:依据为采购文件中各项内容。
2、旧电池回收处理及报价要求
2.1投标总价构成:全新蓄电池、运输、安装调试、税金、以及处置报废蓄电池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完全交工总价)
2.2旧蓄电池回收冲抵机制:采购人同意将现有旧的18节12V65AH蓄电池(约19Kg±1Kg/块)的残值收益用于冲抵本项目总款项。投标方必须在报价中明确列出其愿意支付的旧蓄电池回收单价(元/公斤,含税)及由此计算出的旧蓄电池回收总收益金额(单节蓄电池质量统一按19Kg计算)。
最终投标价金额(即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本项目总款项减去旧蓄电池回收总收益后的净值。
报价单标注:投标报价文件须清晰、分别地列出以下各项:
项目总款项(人民币元,含税): __________;
旧电池回收收益(单价、总价)(人民币元,含税): __________;
冲抵后最终投标价(人民币元,含税): __________;
权责说明:中标人须负责安全、合规地完成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旧电池的拆除、现场搬运、装车及最终环保化处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所有责任。
付款条件及方式:验收合格后,开具合规发票,6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3、其他注意事项:
3.1报价前建议踏勘现场。
3.2为了保证播出安全,本项目需要在电视节目播出结束后才能开始施工。
4、合同履行与管理:
①. 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列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现场管理规范、工期要求等履行合同义务。
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规格、数量及技术标准供应、安装蓄电池;
(2)未按约定完成旧蓄电池拆除、回收、处置工作;
(3)所供产品不符合“★”条款要求或虚假响应投标承诺;
(4)拒绝或怠于配合采购人合理的施工安排、验收等工作;
(5)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影响供电、播出安全的情形。
③.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签订合同后因上述第②条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该供应商再次参与沈阳广播电视台采购项目时,在“最低评标价法”中其报价将乘以1.2系数后参与评审,在“综合评标法”中其得分将乘以0.8系数后参与评审。
同时,本项目的采购人将按本次评审排名顺序与下一合格候选供应商协商签约,且合同单价不得高于原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价;协商不成的,继续顺位与下一合格候选供应商协商,与所有合格供应商皆协商不成的,重新组织采购。
④. 合同因供应商原因终止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可要求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 若供应商在中标后被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承诺、伪造材料等不实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蓄电池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或销售”“UPS”“电力设施安装或维修”或类似内容。
3. 须提供蓄电池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代理书(加盖厂商公章)。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保障。
5. 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不得有负偏离。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通过电话号码13390587921添加微信,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在微信中提交营业执照的电子档。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 10:00。
2、现场踏勘时间:通过微信报名的供应商,于2026年2月11日10:00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沈阳广播电视台参加现场踏勘,若仅报名未参加踏勘,风险由供应商自担;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将通过微信告知)
3、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3)技术参数响应表及报价单(盖章),需包含联系人及电话;(4)对施工安全的承诺(盖章)。以上要件缺一不可。
截止时间: 2026年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沈阳广播电视台北院(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接收方式: (1)现场接收;(2)邮寄接收:密封破损视为无效,逾截止时间拒收,邮寄信息详见第八条;(3)其他接收:供应商要求通过其他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按供应商要求方式递交,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四、开启
时间:2026年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计划财务部采购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人:计划财务部 佟先生
联系电话:13390587921(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