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博物馆旧址(十纬路26号)租金价值评估;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元;
采购需求:对辽宁省博物馆旧址(十纬路26号)场地及地上建筑租金价值进行评估。其中主楼、院墙、门房为文物,只能用来建设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其他建筑不是文物,可开发各种业态。
面积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1 | 占地面积 | 18740.00 |
2 | 主楼建筑面积 | 3539.00 |
3 | 北侧附属房(食堂阳光房) | 336.23 |
4 | 南侧正门及两侧 | 219.90 |
5 | 东侧附属房(东侧二层健身房) | 249.78 |
6 | 东侧附属房及车库(1-9号库) | 405.73 |
7 | 南侧附属房 | 145.20 |
8 | 大院(不含建筑面积) | 13844.16 |
需要现场勘查,拍照,并提供相关材料。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
供应商依据以上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相应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需完全响应采购要求,无负偏离。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文件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报价单原件(盖章)。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接收方式:(1)现场接收;(2)邮寄接收:密封破损视为无效,逾截止时间拒收(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3)其他接收:供应商要求通过其他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按供应商要求方式递交,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四、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采购专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人:采购专班 陆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