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南北院零星维修工程;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元;
采购需求:1.我台北院北侧一楼工作间,整体供水水管锈蚀腐烂,需要维修;
2.供电照明发生损坏,需要维修;
3.北侧一楼小厅卫生间供水管破裂漏水,需更换水管并恢复装修;
4.南院自来水供水进户水表需进行更换改造;
5.项目需现场踏勘后,确认工程量;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
付款条件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后6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相应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需完全响应采购要求,无负偏离。
三、现场踏勘报名
报名:需拨打第(十)条提供的联系电话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四、现场踏勘内容
踏勘形式: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2025年9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踏勘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文件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3)报价单原件(盖章)(推荐使用广联达清单)。
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接收方式:(1)现场接收;(2)邮寄接收:密封破损视为无效,逾截止时间拒收(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3)其他接收:供应商要求通过其他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按供应商要求方式递交,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六、开启
时间:2025年9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台采购专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人:采购专班 陆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199